各地級以上市生態環境局:
為強化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事中事后監督管理,打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企業自主驗收過程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,協同推進生態環境高質量保護,根據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、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》(國環規環評〔2017〕4號)等相關規定,我廳委托省環境技術中心2020年第一季度組織對廣州、深圳、韶關、惠州、東莞、清遠等6個地市的16份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書(表)進行了復核,現將發現的問題予以通報(見附件)。各相關地市要對復核發現的問題進一步調查核實并依法處理,于2020年6月30日前將調查處理情況報送我廳(執法處)。
各地要按照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辦法(試行)》等規定,落實“雙隨機一公開”抽查制度,強化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事中事后監督管理,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“三同時”落實情況、竣工驗收等情況進行監督性檢查,監督結果向社會公開。
廣東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
2020年5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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